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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機位超賣,律師提醒4件事保障旅客權益

By 欣飛行2020/11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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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flickr cc 授權作者wilco7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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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紅的新聞,吉律們看了也是拳頭緊握。誰也沒想到自己會搭到機位超賣的航班,也沒人想得到會是自己被趕下機,那有沒有什我們在買機票的時候可以做的?

買票前先看運輸條款、運送條款
不管你搭一般航空還是廉價航空,在他們官網上都會有【運輸條款】,這個條款就等於你跟航空公司訂的契約。怎麼看契約呢?找一下「訂位」、「座位」、「拒載」這些關鍵字,確認航空公司有沒有規定類似無法提供座位(超賣機位)時的處理。

例如,香草航空的規定:關於旅客因航空公司的緣故導致無法搭乘時,可以自己決定給予那張機票搭乘下一班班機。同樣地,也請詳閱契約有沒有賠償規定,在自己被莫名取消機位、搞亂行程或喪失訂金的情況,依約定索賠。若無約定,則可能進行訴訟請求民事賠償。

航空公司可以把人強行拖走?
遺憾的是,還是得看契約。原則上,航空公司的運輸契約也會有「拒載」的規定,有些航空公司是約定在特定的情況下(例如違法、無法證明身分)可以拒絕載客;而有些則沒寫特定理由,直接給了航空公司可以採取一定行為來禁止乘客的權利。

例如,華航在他們的運送條款裡第十二條,是規定旅客的行為若有害安全、妨礙組員執行職務,才能採取必要措施阻止乘客。這就是限定在有害安全這種特殊形況,而且手段也不是隨便地暴力都可以。

現在還能做什麼?
就算契約有約定,如果超過了約定手段或必要手段,仍是有可能向航空公司請求賠償,甚至是向動手的航警追究刑事責任。

可以申請旅遊不便險的理賠
假如旅客有投保旅遊不便險,也記得看一下自己的契約書,是否包含超額定位的賠償,若有也別忘了申請理賠!

新聞今天出現,可能要等一兩日才會有對事情全貌的報導,現在無法直接下定論。但吉律師是認為,就算有約定航空公司可以「請」乘客下機,這種手段也遠遠超過必要,是很有可能訴請賠償。這新聞也引起一些種族歧視的評論,假如今天是非華裔的人被請下機,還會用這種手段嗎?令人深思。吉律師知道,出個國開開心心還要看契約,太掃興也不一定看得懂!但是為了自己的權益,還是請小心為上。

還可以看:
北市府法務局對「超賣機位」問題的指導

※本文授權轉載自律師彈吉他,引用原文於此

航空公司超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