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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日本免稅新制上路 你不可不知的購物秘訣

By 欣日本2014/09/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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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日族注意了,日本政府針對訪日外國觀光客的免稅新制即於2014年10月開始實施,屆時該怎麼購物才能最省錢且符合規定,以下幾個小秘訣你不可不知。

根據2013年12月12日決定的「執政黨稅制修正大綱」,2014年10月之前不適用的免稅對象的食品類、飲料類、藥品類、化妝品等消耗品,也從10月後納入免稅項目,同時過去規定當日內同一商店購買商品(一般商品不含消耗品如家電製品、服飾、皮包)累積超過1萬日圓以上方可退稅。未來新規定則是含消耗品(食品類、飲料類、藥品類、化妝品等消耗品),當天於同一商店購買商品累積超過5千日圓以上至50萬日圓即可退稅,並且購買後30日以內必須攜帶至日本境外,但是並不是全部商店適用,須在有張貼標籤「Japan?Tax-Free Shop」的商店才行。

目前為免稅對象外的食品類、飲料類、藥品類、化妝品類等消耗品,也都變更為免稅項目,從2014年10月1日後開始實施,以下為大家詳細說明。

圖片說明:目前為免稅對象外的食品類、飲料類、藥品類、化妝品類等消耗品,也都變更為免稅項目。(羅沁穎攝)

首先是「目前的免稅項目」包括一般物品(消耗品以外的物品),如家電製品、衣服、皮包,針對非在住居民,於同一家商店1天內,一般物品的購物總額超過1萬日圓之物品。如非在住居民所購入的物品明顯為事業用或販賣用,則為免稅販賣對象外。

「新增免稅項目」則包含消耗品(食品類、飲料類、藥品類、化妝品類等其它消耗品),針對非在住居民,於同一家商店1天消耗品的購物總額超過5千日圓,不超過50萬日圓的範圍內。

而不能夠退稅的物品,只剩下無形的事物,例如服務、修理等沒有形體,無法帶出日本的東西。

購入時,非在住居民需在免稅店所提供的「購入者誓約書」上簽名。同時,免稅店會製作「輸出免稅物品購入記錄票」,請將其貼付於護照上並蓋上騎縫印。在出國時將「購入記錄票的副本」遞交給海關,就可將購買的免稅物品攜帶至國外。

此外,需依照指定方法包裝。消耗品的免稅購入的「包裝」可為「塑膠製的袋子」或「紙箱」等,並有以下規定。例如包裝在離開日本前無破損且材質強韌之包材,水果等為了保持鮮度,可接受箱子上有不易拿取內容物大小的開洞。需使用可判別是否已開箱的防開封膠帶封箱,同時要可確認包裝裡的內容物及數量,袋子須透明或接近透明,且箱子須附上記載內容物品名及各品名數量的書面資料,同時需用日文或外文寫下或附上離開日本前勿開封等訊息,開口部分更需用封箱膠帶確實黏緊。

以下也附上免稅店一覽表,歡迎大家赴日多多利用。

http://www.jnto.go.jp/eng/pdf/shopping/duty_free.pdf

圖片說明:開口部分(含底部)用封箱膠帶確實黏緊。(日本觀光廳提供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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