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go
  1. 首頁>
  2. 旅行

馬世芳的披頭八講筆記:成長與崛起(1940-1963)

By 欣音樂2015/04/17
article cover

圖片說明:披頭四的成長與崛起(圖片來源:flickr,作者:vgm8383)為什麼選 1940 年開始講起?因為那是藍儂和林哥出生的那一年。23 年後,他們將交出畢生第一首冠軍單曲。而在這段期間內,團員個人的性格形塑、美學養成,以及一路上遇到的「貴人」都是至關重要的。今年是 2015 年,距離第一張披頭發行的單曲已經距離 52 年了,馬世芳問,如果從 1963 年再往後推 52 年。彼時的年輕披頭聽到來自 1911 年的音樂,是不是也如他們讓今日之人所聽到的一樣新鮮呢?對於馬世芳來說,披頭四的厲害不只在銷售數字,而是在沒有前例可循的情況下,他們讓自己唱作的樂團成為主流規格;讓男生留長頭髮變成很

圖片說明:披頭四的成長與崛起(圖片來源:flickr,作者:vgm8383)

為什麼選 1940 年開始講起?因為那是藍儂和林哥出生的那一年。23 年後,他們將交出畢生第一首冠軍單曲。而在這段期間內,團員個人的性格形塑、美學養成,以及一路上遇到的「貴人」都是至關重要的。

今年是 2015 年,距離第一張披頭發行的單曲已經距離 52 年了,馬世芳問,如果從 1963 年再往後推 52 年。彼時的年輕披頭聽到來自 1911 年的音樂,是不是也如他們讓今日之人所聽到的一樣新鮮呢?對於馬世芳來說,披頭四的厲害不只在銷售數字,而是在沒有前例可循的情況下,他們讓自己唱作的樂團成為主流規格;讓男生留長頭髮變成很酷的事情。他們的功績前無古人,是英國利物浦首組橫渡大西洋,征服美國乃至全球的樂隊。

1960年代後,倫敦成為潮流之城始於披頭四,靠著這二十啷噹歲數的搖滾年輕人,黃昏帝國賺進滾滾外匯、翻身,文創軟實力也被發現是門好生意,那些好聽的歌或許只是基本前提而已。而利物浦,這組樂隊發源之地,曾經是進口黑奴的大港,二戰時期被德軍轟炸成了斷垣殘壁,一度蕭條。之後也是憑藉披頭四跟足球隊,創造觀光收益,復甦經濟。那條流經利物浦不知幾載的默西河,默默見證著河岸上的起落,同時也為那段樂團風潮註記了一個名字叫「Mersey Beat」。

圖片說明:披頭四與Mersey Beat。(翻攝自Wiki)

1940 年 10 月 9 日,約翰藍儂(John Lennon)出生了。藍儂的爸爸 Freddie Lennon,看起來就不像很顧家的男人,他經常出外跑船不回家。而媽媽 Julia Lennon 性格活潑,等不到老公,沒離婚就交新男友還生了小孩。Julia 的姊姊,也就是藍儂的姨媽 Mimi 見狀,覺得這樣的環境不利於小藍儂成長,於是通報社會局把他帶回家。這時期還有一段戲劇化插曲,生父 Freddie 有一天突然回家想帶兒子走,跟媽媽談判的過程決定讓小藍儂自己選擇,藍儂起初選了爸爸,可一看到媽媽悵惘離去的背影,心裡一陣發酸就決定不走了。

不過小藍儂還是住在 Mimi 家中,反正媽媽也只住在對街而已。嚴肅的 Mimi 和其丈夫,把小藍儂視同己出,給他中產階級式的拘謹管教,但小藍儂仍然頑劣不堪,調皮搗蛋。就讀藝術學校時,他的興趣除了惡作劇(譬如在裸體寫生課程時,一屁股坐到模特兒的大腿上),就是組搖滾樂團。想玩搖滾,Mimi 當然是不準的。自己的第一把琴只好由母親買給他,但因為母親只會彈班鳩琴,所以藍儂彈吉他的方式,最初也是仿效班鳩琴彈法。雖然聲音聽起來怪怪的,小藍儂還是演奏得很愉快。

可在 1958 年,藍儂長成 18 歲的少年之際,生母 Julia 在過馬路時,被疾駛而過的車撞死。這件事情對藍儂的衝擊很大,他曾說過自己失去媽媽兩次,一次是媽媽把他交給阿姨撫養,另一次是媽媽車禍離世。在藍儂的第一張單飛專輯《John Lennon/Plastic Ono Band》(1970)裡,有一首〈Mother〉,正是他獻給生父母的一首自傳歌曲。歌詞是這麼講的:

媽媽,妳曾擁有我
但我不曾擁有妳
我想要妳
但妳不想
所以我只好跟妳說聲
再見 再見


▲John Lennon - Mother

藍儂的遭遇也降臨在保羅麥卡尼(Paul Mccartney)身上,這或許是他們兩位會臭味相投的原因之一吧。出生於 1942 年的麥卡尼,在 14 歲時也面臨了母親 Mary 早逝的打擊,變成單親家庭。他的父親 Jim 是一位爵士小喇叭手,啟蒙了幼年麥卡尼的音樂才華。在貓王席捲英美之際,小麥卡尼也想要自彈自唱,於是賣掉了爸爸給他的小喇叭,換成一把吉他。Jim 為了負擔家計,泰半的時間都在外頭工作,沒時間管孩子。身為左撇子的保羅麥卡尼,自由自在地摸索自學,偶爾還會跟弟弟一起玩音樂。

圖片說明:藍儂和採石者樂團。(圖片來源:flickr,作者:Ronald Saunders)

藍儂和麥卡尼相遇的過程是這樣的。藍儂找了三五好友組了採石者樂團(The Quarrymen),那是一組「Skiffle Group」(在美國則對應到『Jug Band』),會把洗衣板當節奏樂器,把木竿定在水桶上綁根繩子作貝斯的克難樂團。

1957 年 7 月6 日,採石者樂團在利物浦一處教堂的餐會現場表演,麥卡尼在台下看。演出結束之後,他們在教堂對面的會館見面。麥卡尼回憶跟藍儂會面的時候,第一印象是他嘴裡噴出的薰天酒氣。面試開始,保羅展現了藍儂莫及的吉他演奏技術。跩跩的藍儂一方面怕他加入會威脅自己的地位,另一方面又想增強樂隊實力,最後還是放下矜持,邀請麥卡尼加入;本來也想再觀望觀望的麥卡尼,倒也一口答應了。


藍儂遇見麥卡尼

採石者樂團的成員來來去去,唯有藍儂與麥卡尼是固定班底。他倆成天混在一起,聊是非、聽唱片,演奏技巧比較好的麥卡尼還會教藍儂彈琴,後者每次都得想方設法,把前者的左撇子和弦按法倒過來理解,再加以吸收。

第三位採石者的固定班底,是麥卡尼的學弟喬治哈里遜(George Harrison)。喬治家裡很窮,連空調都沒有。他的爸爸在公車站擔任行車調度員,媽媽則啟發他聽唱片的興趣。1958 年,麥卡尼引薦學弟給藍儂認識,18 歲的藍儂看 15 歲的喬治,就像看小弟弟一樣,本來是不怎麼瞧得起的。誰知道,那天在公車上,喬治拿起吉他就彈了〈Raunchy〉,把兩位大哥都給嚇傻了。


喬治的公車面試

加進了喬治之後的採石者樂隊,曾經湊錢跑去錄音室,錄了一張唱片(彼時錄音室有自製錄歌的服務,貓王也是跑去錄歌才被發掘的),因為不足 17 先令還差點帶不回家。由於樂隊每個人都有出錢,對這張唱片有貢獻,所以他們承諾彼此有權輪流保管。

這張唱片當然是珍貴的紀錄,麥卡尼後來還花了鉅款從老團員那裏買來。那是他們最早的錄音,A 面翻唱他們的偶像 Buddy Holly 的〈That'll Be the Day〉,有 15 歲喬治的吉他獨奏,和 18 歲藍儂的嗓子在那裏互尬;而 B 面則是麥卡尼的原創曲〈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〉,原來在當時,他們就已經有錄自己寫的歌的野心了。45 分鐘錄完,沒有排練就彈掉了,仍舊粗糙而不成熟。


▲The Quarrymen - That'll Be the Day

圖片說明:Casbah Coffee CLub(圖片來源:flickr,作者:vgm8383)

新加入的帥氣鼓手 Pete Best,為採石者樂團帶來了新的契機。Pete Best 的媽媽 Mona Best 把位在北利物浦郊區,家中的地下室改建成樂團可以演出的俱樂部,這俱樂部叫做「Casbah Coffee CLub」(CCC,3C 很好記)。採石者樂團也因此有了第一次上台的機會。藍儂和團員們在此地塗牆,協助「裝潢」,還「熱情邀請」好哥們 Stuart Sutcliff 加入樂隊。彼時 Stuart 參加繪畫比賽拿到獎金,原本想去買畫料,卻被藍儂壁咚在角落,逼著買一把貝斯。Stuart 不敢不從,買了琴也就順理成章地變成了樂隊成員。

1960 年,有五位成員的採石者樂團三番兩次地改了名,曾取為 Silver Beetles,以銀色甲蟲向 Buddy Holly 與他的蟋蟀合唱團致敬,後來才定調為 The Beatles,並暗中偷渡了「Beat」這個重要的搖滾樂單字。Mona 的店也靠著披頭的演出賺了錢,她的生意頭腦很精彩,不賣單場票而賣會員。1960-62 年,披頭四受邀到德國漢堡的紅燈區 The Reeperbahn 演出,此地黑道、水手、妓女、流氓,龍蛇雜處。面對這些最難搞的觀眾,年輕披頭經歷好幾次演出,好幾個俱樂部的巡禮與磨練。

圖片說明:披頭四與The Cavern。(圖片來源:flickr,作者:Richardjo53)

德國漢堡讓披頭成員們品嚐了成人世界的甜酸苦辣,迫使他們成長:喬治在此失去處子之身,團員也第一次嗑了藥。第一次去漢堡,因為有酒吧老闆告密喬治未成年(彼時他才 17 歲),遂被遣返回國,樂團也不得不跟著回國;藍儂出發時本來意氣風發地對 Mimi 說要出頭天,沒想到回來時一鼻子灰。在漢堡,他們認識了當地文青,也跟著改變髮型,從貓王頭變成往下梳的模樣,而 Stuart 也在當地找到摯愛,不想走了,可沒想到年僅 22 歲就腦瘤過世,未曾如願。

從漢堡回來的披頭成為利物浦最屌的樂團,Casbah 爆滿已成為常態。Mona 理所當然地當起經紀人,帶披頭四到本來是爵士樂演出場地的 Carven Club 表演,1961 至 63 年間,總共演出兩百多場。也因為在 Carven 的演出,他們認識了日後重要的經紀人 Brian Epstein。

圖片說明:經紀人Brian Epstein(翻攝自Wiki)

Brian 是猶太人,家裡挺有錢,他在自家家具、家電行旁開了一間唱片行,彼時的唱片行還是一門好賺的生意。某天,一位利物浦年輕人來問有沒有披頭四的 45 轉單曲唱片《My Bonnie》,可店員跟 Brian 都不知道,畢竟這張唱片只有在德國當地發行,是 Tony Sheridan 和化名為 The Beat Brothers 的披頭四合作的,除非是資深樂迷否則不會知道。

身為老闆的 Brian 覺得有責任能滿足客戶的需要,就跑去 Carven 認識披頭四。西裝革履的 Brian 不僅沒被那地穴式演出場地嚇到,還被披頭四迷住了,有人嘗認為,身為同志的他其實是迷戀上藍儂,這或許不能否認,但他也的確聽到披頭四的成名潛力。

沒有經紀人經驗的 Brian 簽下了披頭四,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改掉他們的壞男孩的形象,脫下黑皮衣換上乾淨的西裝,並把他們推薦給唱片公司。畢竟當時的樂團,如果沒有出唱片稱不上真有名氣,只有現場演出,能吸引到的粉絲還是有限。古典音樂品牌 Decca Records 回應了 Brian,並給披頭四試音的機會。

接下來,Decca 做了流行音樂史上公認的最最錯誤的決定,他們回覆披頭四說:「吉他樂團已經過氣了,披頭四並沒有成名的潛力。」也正是這一間公司,在 1963 年時,把另外一組臉更醜,音樂更髒樂團簽下。那組樂隊叫做滾石(The Rolling Stones),他們不願再重蹈覆轍了!

那片 Decca 的試聽帶同樣成為夢幻逸品,也是聆聽披頭四音樂進化的重要史料。比較 1962 年的〈Money〉,與隔了一年以後,被放到《With the Beatles》裡版本,兩相比較,從後者更趨飽滿的音場,你完全能聽得見披頭四的成長。


▲The Beatles - Money (Decca Audition)


▲The Beatles - Money

圖片說明:披頭四的製作人,喬治馬丁。(翻攝自Wiki)

這一年內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呢?EMI 底下有一間古典樂小廠牌 Parlophone,他的 A&R 頭頭叫做喬治馬丁(George Martin)。喬治馬丁聽了披頭四的試唱帶,覺得他們實在是爛斃了!但還是抱著期待,認為現場可能會有什麼不一樣,畢竟他自己也有野心想做出一支厲害的樂隊,何不試試看呢?

就在拿下 Parlophone 合約的前夕,鼓手 Pete Best 被開除了。換掉原因是千古之謎,技術太差或是太帥太出風頭等等,皆未經過證實。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這是另外三個人一致的決定,但他們不敢明言,只好告訴經紀人 Brian,Brian 再傳達給 Pete Best。與榮華富貴錯身而過的 Pete Best 曾經試圖自殺,後來靠著早期披頭四作品的版稅成了富翁,如今對這件往事似乎比較看得開了。

圖片說明:取代 Pete Best 的傢伙正是林哥史達。(圖片來源:flickr,作者:scarlatti2004)

取代 Pete Best 的傢伙正是林哥史達(Ringo Starr),這一換讓披頭的某些女歌迷頗不爽,常常在披頭演出場地外,舉牌抗議高喊:「Pete Forever, Ringo Never.」。不過林哥並不是亂找的,他被認為是利物浦最厲害的鼓手。幼年時期的林哥體弱多病,常常得休息以至於功課跟不上,在學校被霸凌,在社區被欺負,家裡很窮想要衣服,去從軍結果只拿到帽子沒有制服,就因為體檢沒過被拒絕入伍。後來學了鼓,當了職業鼓手,才找到自己的天命。林哥的媽媽在家附近的酒吧當服務生,用微薄的薪水養活他,那棟酒吧後來成了林哥單飛作品的唱片封面。

1962 年,披頭四黃金陣容正式成立。他們前進倫敦,在現名為艾比路(Abbey Road)的錄音室開始了他們的事業。製作人喬治馬丁幫披頭四挑要錄的歌,那歌是專業詞曲作者所寫的〈How Do You Do It〉,播著這歌,馬世芳說:「你能聽的出來,他們的心情沒有很好。」錄完以後,披頭四要求錄一首自己寫的歌〈Love Me Do〉。喬治馬丁同意了,但也以製作人的專業判斷撤換林哥,找來職業鼓手代替他,這讓在一旁敲鈴鼓的林哥為此心存芥蒂多年。馬丁還建議保羅唱〈Love Me Do〉的副歌,好讓約翰可以專心吹口琴。

披頭四於是成了特別的樂團,他們有兩位主唱,而且兩位都很會寫歌創作。雖然四人分開來都不是非常厲害的樂手,可合在一起卻能做出飽滿的音場。在製作人喬治馬丁的細心擘劃之下,四個人的長才逐步到位。那首〈How Do You Do It〉後來並沒發行,倒被別的樂隊拿去唱紅了,而〈Love Me Do〉只打進全國排行榜前四十,於是他們再試了試第二首原創曲〈Please Please Please Me〉。這回喬治馬丁發號施令,將這歌加入口琴,加快節奏,重編和聲。錄完他就說:「恭喜你們剛錄好你們的第一支冠軍單曲。」這句話成真了,而此後,披頭四的單曲冠軍寶座,也只有披頭四的新單曲可以取代。


▲The Making Of "Please Please Me"

【披頭四朝聖之旅】
馬世芳帶你朝聖披頭四,倫敦、利物浦10日遊,行程介紹。
馬世芳勸敗文:人生苦短,圓夢趁早。